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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章 姐姐的召见(1/2)

作者:胆小橙
“女巫......谁又能断定呢。

范宁脑海里又浮现出南希脖颈上奇特的桃红色淤痕,昨日在地牢中,他读到的关押档案,正是写着此人脖颈上有“路西法的鳞片”来定罪的。

至于波格雷是当真这么判断?还是仅仅为了遵照主教对于“埃斯特哈齐家族”的批判,所强加上的一个罪名?谁又能知道呢。

“对了,你为什么会这么去猜?”范宁望着檐下淅淅沥沥的雨帘,“我是说,你接到了一个对壁画进行修复或调色的活计......为什么会让你想到火刑?”

“你知道,用以点燃火刑柱的,不是普通的‘火”。”文森特拧开水壶仰头灌了一口,将黑面包送下肚。

“我知道,那是‘神的旨意’。”范宁点头。

他诵起《以西结书》中审判罪人的经文:“......你必当柴被火焚烧,你的血必流在国中,你必不再被记念,因为诚如我主所说。”

不是谁都值得让宗教裁判所动用火刑的,去年前年,范宁也去过公开审判的现场,并没有谁被施以火刑。

常规的处刑形式,不算很极端的“酷刑”的话,主要还是以绞索和斩首为主,或是发配到战场最前线充当炮灰。

而火刑这种形式......不仅是对 的惩罚与消灭,更意味着灵魂层面的永世审判和彻底净化!

执行刑,并不是把罪犯往十字架上一钉,下面摆上柴火和汽油,就用火把点燃了,实际上......范宁之前就听说过,火刑没有想象中那种“伸手点火”的过程。

而是修士们在繁冗的仪式中垂询神的旨意,如果神认定为不洁,认为其极度有罪的,下方的可燃物就会凭空焚燃!

听着范宁诵读《以西结书》的文森特却嘿嘿笑了两声:

“小抄写长,你是个聪明的家伙,应该分得清‘隐喻'与'实然”的区别,就事论事地说,火刑这种事情......你觉得真是‘神的旨意’点燃了那些柴火和乐谱么?”

范宁迟疑,最终摇了摇头。

他想起经上的记载,那时圣子同门徒坐船到了大玛努他的地界,法瑞赛人盘问,求圣子从天上显个神迹给他们看,想要试探?。?却叹息说,“这世代为什么求神迹呢,我实在告诉你们,没有神迹给这世代看。”

神裁定历史的进程,断定尘世的善恶,难道会这么简单直接到每一个人头上,且“事无巨细”么?

况且《加拉太书》上说“神不以外貌取人”,《雅各书》还告诫“你们若按外貌待人,便是犯罪,被律法定为犯法的”。

不过......为什么历来大多数火刑,依然在“神的旨意”下,如期引燃了火刑架呢?

范宁沉吟一番后徐徐开口:“我小时候玩耍时就注意到,用一些特定形状的玻璃去照射干草,它们会被点燃......嗯?穹顶?天窗?采光亭?马赛克?......”

还没等文森特开口,范宁自己好像就捕捉到了什么东西。

“小抄写长,你抓住了本质。”文森特嘿嘿笑道,“我绝非质疑或亵渎全能的天父,裁判所的人通过穹顶和彩窗上的马赛克点燃火刑架,本质仍是汇聚‘日光......太阳是天父在我们眼中的指代形象,他们仍旧是拜请了神的力量,

这一点毫无疑问……………”

“但问题在于,一定只有他们可以拜请神的力量吗?神说过了拣选他们为自己的代言人吗?他们对善恶的断定一定是神的谕令吗?他们对经义的掌握一定比你更精通、信仰一定比你更坚定?还是他们对艺术的理解比你更深?”

文森特一连五句发问。

尽管这是一段关于“火刑原理”的闲聊,却让范宁陷入了重重思索之中。

它,和近日来一系列困扰自己的事情之间,会有某种联系么?

幕色降临,修道院高耸的轮廓,逐渐在在视野尽头变得清晰。

“我必须去提前调好一部分颜料,把我放到客舍区,小抄写长。”文森特说道。

“摸黑也要调?”

“当然,工期紧张,点蜡烛吧。”

“我去凑凑热闹看一看?”范宁感觉有点困,他打了个呵欠,但心里仍想着壁画、彩窗、日光等一系列关键词。

“这就随便你了,只要你耐得住性子别睡了过去......嗯?”文森特话音刚落,忽然指了指前方大门方向,“小抄写长,话说太早,你今晚恐怕有别的安排啦!”

范宁循着望去,只见一队骑士和几辆马车停在了那里,骑士未携兵刃,但一身铠甲在暮光下仍然熠熠生辉。

而马车上赫然带着一个复杂的类似“星空图案”的家族徽章!

范宁自家的尼西米家族的车队!

为首的骑士长纵马飞奔而来,摘下头盔,跳下马匹,单膝跪地,先是自报名号,然后行了个标准的家族内臣手礼:

“尊敬的范宁抄写长,琼小姐现在要你回去谈话,波格雷院长已经应允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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